老人设立遗嘱没有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具有自治性,具有处分权,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法,遗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并未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那么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综上,如果老人立遗嘱是,并未给年幼的女儿留一份遗产,那么遗嘱的这部分是无效的,女儿可以根据法定继承,取得法定部分的遗产。
老人设立遗嘱没有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具有自治性,具有处分权,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法,遗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并未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那么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老人设立遗嘱没有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具有自治性,具有处分权,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法,遗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并未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那么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时间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老人设立遗嘱没有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具有自治性,具有处分权,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法,遗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并未给年幼的女儿留遗产,那么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无儿无女的老人,邻居对其尽了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取得遗产?
对于没有继承人的老人死亡,生前的时候,邻居对其尽了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不是全部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法律上,出现什么样的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在法律上,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比较多,最重要的就是侵害被继承人权利,以及其他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