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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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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主体主要指哪些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可以看出权利人是要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也就是说债权的存在包括权利人和义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缺少任何一方,债的关系便不能成立和存续。
2024-02-18 6次阅读
按法定、意定区分,债的种类有那些
(一)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拾得遗失物之债等,法定之债的内容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二)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
2024-02-06 5次阅读
用自己财物为他人债务做担保,怎么做可以使得担保物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一)主债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024-01-13 1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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