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生前将遗嘱立的财产生前分给其他儿子有效吗?
有效的,如果老人立有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儿子,可是在临终前,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以生前分配为准。
根据《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综上,立遗嘱人虽然立了遗嘱,但是在生前直接将遗嘱立的财产用另外的分配方式分配,那么就相当于把遗嘱撤回,只要分配方式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以分配的为准。
立遗嘱后,生前将遗嘱立的财产生前分给其他儿子有效吗?
有效的,如果老人立有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儿子,可是在临终前,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以生前分配为准。 根据《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后,生前将遗嘱立的财产生前分给其他儿子有效吗?
有效的,如果老人立有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儿子,可是在临终前,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以生前分配为准。 根据《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时间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立遗嘱后,生前将遗嘱立的财产生前分给其他儿子有效吗?
有效的,如果老人立有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儿子,可是在临终前,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以生前分配为准。 根据《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无儿无女的老人,邻居对其尽了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取得遗产?
对于没有继承人的老人死亡,生前的时候,邻居对其尽了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不是全部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法律上,出现什么样的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在法律上,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比较多,最重要的就是侵害被继承人权利,以及其他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