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有保管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被监护人,如果监护人非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而不当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应认定为对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侵害,监护人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损失,须考量受损利益的特殊性,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
比如,父母将孩子的压岁钱挪来炒股,最后由于股市市场波动,导致孩子的金钱损失,这就属于对孩子财产的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总之,监护人,可以为了被监护人必要的支出,而处理财产,不能擅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和父母的亲子关系吗?
未成年子女不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