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
船舶抵押自抵押合同设立时成立。
根据《海商法》第十三条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从规定理解,这个抵押权登记是起到对抗效力,不是抵押权设立时效力。不过这里也规定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一船二押,这个未登记的抵押权几乎没胜算了,要吃别人剩下的了,排在最后顺序。
而且这个对抗都不是善意,也就说后面的抵押权人是恶意的,明知这船舶有抵押权,他的抵押权在后,只要他设立了登记,那么他的有限受偿权就在前面。
船舶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
船舶抵押自抵押合同设立时成立。 根据《海商法》第十三条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船舶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
船舶抵押自抵押合同设立时成立。 根据《海商法》第十三条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