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向他人借钱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他人借款买房,夫妻共同居住,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而借款买房,夫妻共同居住,明显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买房借款所负的债务理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借款只要用户夫妻共同生活,不过另外一方是否知道,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双方共同清偿,离婚时双方协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双方共同清偿,离婚时双方协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