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 公司法 知识产权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案例解析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遗产 > 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处理吗?

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处理吗?

来源:789律法整理2024-11-121人看过
导读: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属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所以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比如核对、收回债权、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处理吗?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属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所以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比如核对、收回债权、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综上,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很多,而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只是其中的一个职责,所以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生前的债权人可以向财产管理人申报,债务人需要向财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遗产文章 更多
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处理吗?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属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所以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比如核对、收回债权、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困难怎么办? 2024-11-11
哪些人可以做遗产管理人? 2024-11-11
几位继承人不能协商出统一的遗产分配方案怎么办? 2024-10-31
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必须相同吗? 2024-10-30
最新文章 更多
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处理吗?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属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所以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比如核对、收回债权、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困难怎么办? 2024-11-11
哪些人可以做遗产管理人? 2024-11-11
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能得到遗产吗? 2024-11-08
修改遗嘱部分内容,分得多点遗产,该遗嘱是否有效? 2024-11-07
编辑推荐 更多
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时间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在法律上,出现什么样的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2024-10-23
拘留人的时候,可以不出示拘留证吗? 2024-06-27
附赡养义务的遗赠是否有效,没履行赡养义务,可以继承吗? 2024-06-18
子女对父母有哪些赡养义务? 2024-05-23
继承编相关文章 更多
遗嘱 更多
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能得到遗产吗? 如果一份遗嘱是带有相关义务的,而继承人并未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没有履行的这部分遗产不得继承,有关利害人可以请求法院取消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修改遗嘱部分内容,分得多点遗产,该遗嘱是否有效? 2024-11-07
伪造一份遗嘱,能取得遗产吗? 2024-11-07
立遗嘱后,生前将遗嘱立的财产生前分给其他儿子有效吗? 2024-11-06
有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2024-11-06
法定继承 更多
无儿无女的老人,邻居对其尽了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取得遗产? 对于没有继承人的老人死亡,生前的时候,邻居对其尽了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不是全部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开始时,哪些人可以优先继承遗产? 2024-10-28
嫁出去的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2024-10-28
继承人没有同意继承,是否表示拒绝继承? 2024-10-27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吗? 2024-09-14
继承丧失 更多
在法律上,出现什么样的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在法律上,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比较多,最重要的就是侵害被继承人权利,以及其他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