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生前将财产遗赠给他人,死后,受赠可以优先债权人吗?
债权人优先,受遗嘱人不得妨碍清偿遗嘱人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综上,自然人是不能通过和他人签订遗赠协议,而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赠人获得遗产的价值。
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时间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能得到遗产吗?
如果一份遗嘱是带有相关义务的,而继承人并未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没有履行的这部分遗产不得继承,有关利害人可以请求法院取消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受赠人放弃遗赠,这部分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受赠人放弃接受遗赠财产,那么这部分遗产就按法定继承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胎儿未出生有继承权吗?
继承开始时,遗产分割的时候,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的权利,需要给胎儿保留他的那一份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