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由于甲方怠于索要标的物,并不配合接受标的物,作为债务人乙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后债务人算履行完毕。
根据《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债务终止,也就是作为债务人乙不再有履行合同的债务。第571条规定,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综上,履行合同,不一定是要交付标的物的,如果甲方不愿意执行合同,不配合接受标的物,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视为履行合同。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也就是合同解除后,在可以恢复原则的情况下,有解除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 合同终止没有溯及力,合同终止后合同到此结束,不需要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