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吗?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双方自愿,不过约定要以书面形式,口头不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综上,结婚前,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可以约定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双方共同清偿,离婚时双方协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