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如果提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这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理解为将存款转存到他人账户,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将房子登记到别人名下,等等,只要是将夫妻共同财产恶意减少的行为都可以理解为转移财产。
转移财产的结果,就是在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是,转移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也算是给他的处罚了。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一方不得随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更不能在准备离婚时,提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怎么办法呢?离婚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财产。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双方共同清偿,离婚时双方协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